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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等采购公告
周永斌    2019/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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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编号:绵职采招(2018)01号

项目: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等采购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月18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一 总则...4

二 招标文件...4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与组成...5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密封...6

五 开标与评定中标人...6

六 授予合同...8

七 投标纪律要求...9

八 知识产权...9

九 质疑和投诉...10

十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10

十一 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10

十二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11

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12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15

一 投标函...15

二 开标一览表...16

三 分项报价表...17

四 投标人基本情况...18

五 售后服务承诺...19

六 相关证明资料...20

七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1

八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22

九 技术参数偏离表...23

十 商务要求偏离表...24

十一 投标人符合规定条件的承诺函...25

十二 投标人的承诺函...26

第五章评分办法及标准...27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30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本招标项目已通过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立项审批程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校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绵职采招(2018)01号

二、项目名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等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具体采购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合格投标人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五、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携带: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注:以上第1、2项查验原件后各收复印件1张(加盖公章)。第3项收原件1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六、领取文件时间及地点:

1.2018年1月18日—2018年11月23日(休息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3.购买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2号行政楼资产设备处办公室(202)。

4.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月24日10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2号行政楼资产设备处办公室。

3投标文件及样品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样品于该项目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自行领回,逾期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采购人可自行处理。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开标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2号行政楼。

九、投标保证金:

金 额: 2000.00元;转账至以下账户

户 名: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银行:工行绵阳游仙支行

帐 号:2308 413 1090 26422 411

注:转至银行帐户后需提交电子回执单。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mypt.edu.cn/(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信息公开)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2号

邮编:621000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816-2201202 1338810354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

1、说明:

1.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1.2采购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数量及要求”。若招标人由于使用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而被第三方就侵犯专利、商标、工业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提出的索赔和诉讼,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1.3本项目合同项下的全部内容均不得转让、不得分包、不得挂靠,如果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后发现投标人有上述行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不支付任何费用。如对招标人已造成经济损失的,将保留追究投标人行为责任的权利。

1.4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外的,对招标人不利的关于签订合同的其它条件和要求。

1.5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二 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构成

2.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货物、合同条款等。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评分办法及标准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2.2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应立即与招标人联系解决。

2.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责任。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与组成

3、投标文件的制作

3.1投标文件的使用纸张和制作:除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均应使用A4纸张打印,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塑封胶印装订成册(均不宜使用活页或抽杆夹装订)并编制目录,装入密封袋密封,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密封袋四角、交界处、封条、项目名称等处并加盖公章。

4、投标文件的组成

4.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章:

(1)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投标人概况应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商业信誉等内容。

(4)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采购数量及要求”的各项条款作出清晰准确的答复,并提出明确的售后服务项目和详细承诺。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否则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同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行为责任的权利。

5、投标文件格式

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其中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6报价

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6.2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币种。招标人不接受非人民币币种的投标。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文件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投标有效期为60天。招标人拒绝有效期短于60天的投标。

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8.1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地方签字,要求盖章的地方加盖印章。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8.2投标文件中原则上不容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签字。

8.3招标人拒绝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手写文件形式的投标。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密封

9、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识和数量

9.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 的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各一套。

9.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在同一个信封(或档案袋)内,在正面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递交到招标人,并注明(或加封)“于2018年 月 日10:0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或封条),信封或档案袋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都应加封封条密封,并加盖公章。

9.3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或档案袋)内,在正面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递交到招标人,并注明(或加封)“于2018年 月 日10:0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或封条),信封或档案袋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都应加封封条密封,并加盖公章。

9.4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0、迟交的投标文件

10.1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开标与评定中标人

11、 开标

11.1资产设备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1.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向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反映,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11.3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1.4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1.5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12、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12.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合格地签署等。

12.2确定每个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

12.3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13、投标文件的澄清

13.1在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澄清的要求和答复不得对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改变。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错误的修改

14.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小写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2)如果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4.2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4.3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15、废标

本次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5.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将在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告。

16、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6.1评标委员会将只对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6.1.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16.1.2不具备招标文件第一、二章中规定的要求的;

16.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16.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不包括和不考虑:如果投标人中标,在合同实施期间的价格调整。

17、确定中标人的原则及主要方法

17.1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按照综合评分的情况确定中标人。

17.2本次招标不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中标。投标报价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17.3综合评分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分办法及标准”。

18、保密

18.1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情况不得透露给其他潜在的投标人。

18.2评审的任何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

18.3投标人不得干预评标活动,否则其投标无效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 授予合同

19、合同授予

19.1合同将授予其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圆满地履行合同、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

19.2中标通知书生效后,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条件履行签约行为,招标人有权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依次选择新的合同授予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20、中标通知

20.1招标人将在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对评标委员会通过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招标人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并向其发出书面的中标通知书。

20.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1、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2、签订合同

22.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2.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七 投标纪律要求

23、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八 知识产权

24.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4.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24.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24.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九 质疑和投诉

25、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并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

十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26.1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6.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26.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十一 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

29、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均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审核。不管招标文件是否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未提供,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产品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十二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30、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2、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等采购项目

2、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7.56万元

二、采购数量

1、投标人应按采购数量及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样品。

2、采购清单:

序号

品名

规格

以前写的材料要求

数量

(本)

样图

1

毕业证书外壳

展开尺寸:385×255mm

1、面料:厚度60丝以上枣红色PVC仿真革;

2、内衬:优质工业高光灰板纸、高弹性比重30净以上海绵;

3、内芯垫:采用120提白色涤丝布包制,单面四角红色涤丝带;

4、内芯保护膜:厚18丝以上磨砂中性塑膜;

5、烫金:选用的适配电化铝恒温凹凸烫印,永久光亮;

6、工艺:包边、折叠、缝线;

7、环保:符合国际环保标准。

7200

2

毕业证书内芯

236*166mm

1、纸张质量:相同于印钞纸工艺、厚重150克,带“ZS”证书专用水印证券纸;

2、纸张特有防伪,对光可见证书“ZS”专用水印,无色或有色红、蓝双色防伪纤维;

3、带有“学历证书X L Z S”字母全埋式金属防伪线。

4、含湿强剂(可在水中浸泡30小时以上干后还原);

5、无色荧光防伪:含“学院徽标图案”,中英文文字或其它内容;

6、有色荧光防伪,“毕业证书”四个字在荧光下显现透明光亮。

7、文字防伪:英文校名组成的微缩文字边框,“GDJY”拼音首字母组成的防涂改底纹;

8、三年制专科内芯7000份,五年制专科内芯200份共计7200份。

7200

3

结业证书内芯

236*166mm

1、纸张质量:相同于印钞纸工艺、厚重150克,带“ZS”证书专用水印证券纸;

2、纸张特有防伪,对光可见证书“ZS”专用水印,无色或有色红、蓝双色防伪纤维;

3、带有“学历证书X L Z S”字母全埋式金属防伪线。

4、含湿强剂(可在水中浸泡30小时以上干后还原);

5、无色荧光防伪:含“学院徽标图案”,中英文文字或其它内容;

6、有色荧光防伪,“结业证书”四个字在荧光下显现透明光亮。

7、文字防伪:英文校名组成的微缩文字边框,“GDJY”拼音首字母组成的防涂改底纹;

除文字内容为结业证书,其它均于毕业证书内芯相同

1200

4

毕业证明书外壳

展开尺寸:385×255mm

封面文字为毕业证明书,其它标准与毕业证书封皮相同。

(毕业证明书封皮和毕业证书相同)

100

5

毕业证明书内芯

236*166mm

按原教育部统一的浅绿色框、底,统一的文字内容印制。

质量、防伪印刷等按毕业证书内芯为准

100

6

肄业证书内芯

236*166mm

内容文字按学校提供内容要求印制。

质量、防伪印刷等按毕业证书内芯为准

100

三、提供样品:

1、毕业证书样品(含外壳与三年制专科内芯、五年制专科内芯)

2、结业证书样品(内芯)

3、毕业证明书样品(含外壳与内芯)

4、肄业证书(内芯)

四、商务要求:

1.交货期及地点

1.1交货期:分两批交货,2018年3月31日前交货3500套三年制专科毕业证书,50套五年制专科毕业证书,700份结业证书内芯,100套毕业证明书,100份肄业证书内芯。2019年4月30日前交货3500套三年制专科毕业证书,150套五年制专科毕业证书,500套结业证书。

1.2交货地点:绵阳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教务处。

2.付款方法和条件:

分两次支付,每批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转账一次性付清所交付货款。

3.货物验收:

1、在发货之前,乙方应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进行全面的检验,以保证货物质量符合甲方要求。

2、验收方法:交货时,根据该采购项目技术参数指标及商务要求,由甲方组织验收人员对产品数量、质量、主要技术参数、售后服务等进行验收。

4.售后服务:

1.本次采购的证书要求印刷质量等级标准:合格。版面分布及色彩搭配合理;色彩套印无任何偏差,清晰、不偏色;文字清晰,无重影、糊字、坏字及错别字。

2.投标方在投标时应承诺赠送我校本次采购量5%的内芯,以供换用。

3.证书发现质量问题的须在一个星期内予以调换。

4.如若加印证书,须在业主提出加印请求之日起十日内完成。

5.中标单位不得将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

6.中标单位在与我校签订合同时须提供用料的购销合同及发票。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 投标函

致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等采购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绵职采招(2018)01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各一套,包括:

(1)按投标须知和第四章要求提供的全部投标文件,及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数量及要求”的响应文件。

(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若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2、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申请有关的任何其它资料或数据,并对提交的材料中的所有陈述和声明的真实和正确性负责;

3、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货物,同时负责货物的运输、发售及售后服务等;

4、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中标人,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

5、投标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有效期为60天;

6、若我方中标,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因自身原因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与贵方进行合同谈判,则我方的中标人资格自动取消;

7、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投标文件的承诺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按期、按质、按量履行供货义务。

投标人: (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名)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日期:

二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等采购项目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投标单价(元)

投标总价(元)

备注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学院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新一环路北段6号

联系电话:0816-2202006  传真:0816-2202114  邮编:621000;蜀ICP备150038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