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办法
为了推进学校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学校特色发展,促进教学内涵提升,健全、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立足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发挥教学督导在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活动、培养优质教师队伍、深化“三教”改革、改进教育评价体系建设、引导教师潜心育人、促进学生全面成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学院的实际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立德树人,优化类型定位、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融合统一、深化管理机制、评价机制改革、大幅度改善教学条件、切实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营造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教风、学风和校风,落实提质培优成效,全面提升教学质量,促进特色品牌的孕育和提升。按照《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完善机制、孕育成果、加强督查指导、强化结果应用为着力点,开展学校教学督导工作。
二、工作性质
教学督导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院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强化教学管理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教学督导工作的根本任务是服务教学、提升教学质量,通过对全校教学和管理工作的督导,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建议、指导整改、推广应用。
三、组织机构
学校教学督导机构由校、院两级督导组构成。学校督导组作为常设机构,设组长一名,督导员若干,负责全校的教学督导工作。学校督导组由教学副校长直接领导,负责制定学校教学督导工作机制、体制建设,对全校教学秩序、教学活动、教学管理等教学工作状态进行监督、评估和指导,向教务处和二级学院反馈信息、提出建议和推广教学成果。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由至少三名督导员组成,设组长一名,配合二级学院教学主管领导对本单位的教学活动和教学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并完成学校督导组下达的教学督导工作任务。
学校教务处有固定人员与学校督导组保持联系、沟通,能够及时获取督导信息,研究解决问题。二级学院领导要加强本单位督导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及时处理教学督导反馈的信息,积极向学校督导组推荐“三教”改革成果。
四、教学督导员的组成和聘任
教学督导员由为人师表、治学严谨、责任心强、热心教学工作的教师组成。校督导员由二级学院推荐,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学校发文聘任。院督导员由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设组长1名,发文聘任并报校教学督导组备案。
兼职教学督导员实行聘任制,每届聘期三年,可以连续聘任。教学督导员在聘任期间因为各种原因连续二个月不能正常工作,或者不能履行职责者,或者因个人原因有重大工作失职者,终止其聘任。
五、教学督导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学校督导组应该结合学校的教学、教改、教研工作,制定年度和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下达二级学院督导工作指导意见,根据实施情况完成督导工作总结。
(二)二级学院督导组应该结合本单位的教学工作实际,按照学校教学督导组下达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单位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并结合实施情况完成督导工作总结。
(三)教学督导员必须认真学习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参加学校和学院规定的会议,开展督导理论研究和学习交流。
(四)教学督导员必须承担并保质保量完成相应的督导工作任务。
六、学校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
(一)加强国家教育教学方针、政策学习,了解高职教育质量提升和教学内涵建设动态,加强教学督导工作理论研究,不断提高教学督导业务水平。
(二)掌握学校教学工作重点和发展规划,熟悉教学管理过程,熟悉相关专业建设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教学文件,把握学校督导工作方向。
(三)承担全校教学督导相关工作制度建设任务,发布学校教学督导信息,推广二级学院优秀教学成果,促进教学管理和资料信息化建设,为学校教学管理提供参考意见。
(四)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阶段性重点制定和落实学校教学督导工作计划,下达二级学院教学督导指导计划,收集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五)有针对性深入调研教学活动,收集校风、教风、学风和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检查、发现影响教学质量的教学环境和教学条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教风、学风建设。
(六)开展教学过程巡查,对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考试等教学环节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积极推荐优秀教师和优秀班级,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意见。
(七)深入二级学院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教师和行政人员对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二级学院督导组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八)参加学校教学评价、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咨询和论证等工作,完成学校安排的专项检查、评价和调研活动。
(九)组织召开学生和教师专项座谈会,了解学生学习和教师教学情况,收集学生和教师对教学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引导优良学风和教风建设。
(十)发挥青年教师的创新精神,促进青年教师成长成才,加强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指导,在青年教师培养、培训等人才建设方面积极建议献策。
(十一)组织召开教学督导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学校的工作指导意见。组织督导员培训工作,完成教学督导工作业务指导。组织校、院督导员学习和交流活动。
七、二级学院督导组工作职责
(一)全面了解本单位教学工作重点和难点,熟悉本单位专业建设规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教学文件,了解本单位教师队伍结构和学生层次结构,掌握本单位教学督导工作重心。
(二)在二级学院领导的指导下,结合学校下达的教学督导任务指导意见,制定本单位每学期的教学督导计划,落实学期教学督导任务。
(三)随时对教师的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进行听课检查和指导,听课后与被听课教师进行意见交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
(四)参与教学过程的常规检查,重点检查课程标准、人才培养方案的落实情况以及实践教学的过程管理与实践质量情况,发现日常教学工作中的问题并及时向本单位教学主管反馈,找出影响教学质量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向学校教学督导组反馈。
(五)参加本单位学生座谈会、专业研讨会、教师座谈会等活动,收集和反馈本单位师生对教学管理、教风、学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完成本单位学评教、教评教等活动。
(六)参与本单位教学资料收集、整理、归档、检查工作,不定期抽查试卷、实践教学的各种教学资料,及时将教学资料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本单位教学主管,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向学校教督导组反馈。
(七)在院长、教学副院长指导下确定本学期重点培养教师名单,并上报学校教学督导组。向学校教学督导组推荐优秀教师、优秀教学管理案例、优秀教学资料、优秀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案例等,促进本单位教学成果凝炼与推广。
(八)参与评优、晋职等评价工作,对相关教师的教学工作提出客观、公正评价意见。推荐本单位参加“教学能力大赛”等教师技能竞赛的参赛教师。
(九)配合学校督导组工作,畅通上传下达渠道,统筹协同完成各个二级学院和学院的专项工作,参与学校督导工作研究和学习。
(十)完成学期教学督导总结工作和本单位教学督导工作宣传。
八、教学督导员的待遇和权利
(一)学校和二级学院应该根据教学督导员承担的工作量和完成工作情况给予工作津贴或者工作量认定。学校督导组兼职督导员津贴由学校发放,二级教学督导组成员津贴或者工作量认定由各个学院按照本单位绩效管理办法认定实施。
(二)学校和二级学院应该保证教学督导组独立开展工作,提供工作条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三)教学督导员享有参加学习交流的权利,享有要求相关部门对督导意见处理情况进行反馈的权利。
(四)教学督导员现场工作时,被督导单位应该给予配合,提供与督导工作相关的资料、文件并做汇报工作。任何教学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干扰教学督导员正常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