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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2023/03/08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鼓励学校国际学 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树立良好的学风,促进国际学生全面发 展,优化育人环境。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有关规定和上级文件 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激励学生积极进取,努力学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及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国际学生,将依据本办法给予以上国际学生奖励。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校在籍的国际学生。

第三条  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经费来源: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学校每年提取事业性收入的一部分用于国际学 生奖学金经费,单位和个人捐资作为专项奖学金经费。

第四条  学校对于国际学生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 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章  国际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比例和奖励标准

第五条  国际学生奖学金评选比例

 按二级学院国际学生总人数的 40%评审,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 50%,无补考和重修科目。学习成绩排名分母为评选范围内的全体国际学生。

第六条   国际学生奖学金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4000元/人.学年。

第三章  国际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程序及实施

第七条  国际学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对华态度友好,在华表现优秀。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 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上一学年内无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严谨求实,勇于进取。

4.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文体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努力完成学校、二级学院、班级等安排的各项工作。

5.认真上好体育课,坚持参加课外锻炼,体育成绩良好。

第八条  国际学生奖学金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和提交相关材料。  

2.所在班组织评选, 由辅导员进行初审。

3.所在二级学院进行审核,并公示初评结果(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所在二级学院按要求统一上报学生处。

4.学生处对于各二级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汇总、审核,上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查、评审。    

5.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查、评审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学生处将拟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行文表彰。

6.学生处将会同学校财务处统一将国际学生获得的奖学金 划入国际学生个人账户( 国际学生须提供符合学校计财处要求的 银行账号),严禁现金支付。

第九条  评选的基本依据是学生学业成绩及在校表现的相关材料。

第十条  本实施办法所确定的国际学生奖学金奖励项目每学年进行一次评选。评选的组织由学生处牵头,各二级学院在每学年开学两周内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  国际学生奖学金的荣誉证书由行文表彰的单位(部门)负责颁发。

第四章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办 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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